湘东讯(黄薇)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难、重复证明”等问题,扎实推动“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改革,湘东区按照“六个一批”原则,分别对涉及企业和个人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规范。
该区对没有法律、法规(含部门规章,省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依据,或相关规章、政策、文件中明确不得开具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废止;对凡是能够并且适合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方式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对凡是能依托部门内部征信系统或银行征信系统以及其他信用监管系统,相关审批或办事部门能够自主查验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对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有效证照或凭证即可证明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对凡是所需证明可在部门间流转办理,以及本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或批准文书或者类似经济状况、亲属关系、证件遗失等企业群众难以自行举证的事项,一律由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对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内部征询等方式自行查询、查证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